官名。明代设置,为通政使的副职,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参见“通政使司”。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尚牧所,属宣徽院,秩从五品,设提举二人为主官,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
官名。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属丹阳尹,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
官名。南朝陈置,八品,秩六百石。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 “度支郎”互称,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唐朝置为尚书省户部度支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度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中唐以后,以度支司事务繁剧,多以他官带判度
见“专操管带”。
官名。宋太宗淳化二年 (991) 改借职承旨置,无职掌,为武臣低级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承信郎。武臣本官阶。宋初沿旧制置借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司别称。宋代提点坑冶铸钱司的别称。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