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上士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官名。西汉置,属王国郎中令。《汉书·武五子传》记昌邑哀王有卫士长。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卫士”。
官名。北魏为内官,即侍从宫禁的亲近官员,多由亲贵子弟充任。《魏书·陆俟传》:“太宗践祚,拜侍郎,迁内侍,袭爵关内侯。”隋朝为内侍省长官,用宦者,置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长秋令,用
即“西绫锦院使”。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司金中大夫”。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藏冰。凡置四处二十二窖。乾隆四年 (1739) 以后,额定藏冰十八
见“厢宫”。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秋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司马卿为长官,设小司马上大夫、夏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军政,主持征伐敌国及四时治兵讲武,并掌官员迁调之权。统率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官署名。汉朝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货币、盐铁事。郡国亦置,兼掌市政。以掾主其事。三国、晋丞相相国府、诸公府、大将军府皆置,西晋末改长官为参军。晋朝诸县亦置,长官仍为掾。北魏诸县、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