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名。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始置,以户部侍郎杨於陵为淄青等州宣抚使。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以枢密副使杜衍为河东路宣抚使。三年,又以范仲淹为陕西宣抚使,后以枢密副使韩琦代替。其后,每兴兵征讨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五年(1727)设,二人。
即“小吏部下大夫”。
官名。西汉尚书分为四曹,有主客曹。掌羌胡朝贺,法驾出则护驾。东汉分南、北,故置北主客曹尚书。官名,东汉置,为北主客曹长官,掌羌胡朝贡。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为巡工司的副职。见“海事部”。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衡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衡局,以局长为主官,分任官、赏赉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设“军衡司”。参见该条。
官名。清置,见“厅同知”。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东汉置,为右都候之副,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详“右都候”条。
官名。西夏功德司长官,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