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院
清朝巡抚之别称。
清朝巡抚之别称。
春秋时齐国车兵编制单位。由战车一辆和十个“伍”的士兵共五十人组成。其人数少于戎车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的一般编制,故称小戎。
官职和爵位。《左传·庄公十四年》: “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君其若之何”? 《商君书·农战》: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
官名,汉置,掌教弩射。五营,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营,其营长官称校尉。弩师,教官,掌教射技。《后汉书·孝顺帝纪》:“调(选)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官名。北魏置。掌传达皇帝诏命,及宣召大臣。地位不高。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员外上。
官署名。即唐朝弘文馆,中宗神龙元年(705)因讳改,二年改修文馆,睿宗景云(710—711)中又改昭文馆,玄宗开元七年(719)复名弘文馆,隶门下省。宋朝为崇文院三馆之一,掌藏经、史、子、集四部图籍及
谋求禄位。《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 ‘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修书院置,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旨以求之。置学士、直学士、知院事、副知院事、判院、押院中使及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检讨官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
官名。元置,左右各一人,兼同修起居注衔,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参见“起居注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