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太保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官员,各设左、右护卫司,以护卫太保领之。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官员,各设左、右护卫司,以护卫太保领之。
官名。省称“监军”,参看“监军”条。
见“正印官”。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右虞侯开府置,正四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清道卫率,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右虞候率,玄宗开元元年(713)又改右清道率。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正一命。
命妇封号。宋朝初年置,以封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宰相、使相、三师、三公、王、侍中、中书令之曾祖母、祖母、母。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其曾祖母、祖母、母亦得此封。外命妇名。《南齐书
宋朝御史台属吏。员一人,位在前司主管班次下、入品知班上。补正名后,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
指应皇帝征召随时待命,以备谘询顾问。汉朝皇帝征召才术之士至京,以其处所性质不同,有待诏公车、待诏金马门,待诏博士、待诏射声士等名目。后遂演变为官名,凡具一技之长而备谘询顾问者,如太史、治历、音律、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