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荫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成化三年(1467)定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云南、四川有土官生
官署名。宋朝置,掌抽算竹木、蒲苇,制造帘箔,以供内外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上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抽算竹木、蒲苇、造制帘箔,以供需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广西省另有思恩府辖从九品土官一人。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行宫禁卫所置,设提举、提点、干当官,以诸司使、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南宋置,为“行宫禁卫所”的改称,见“行宫禁卫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改资用库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升从三品。二十九年,升正三品。掌皮货衣物出纳。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利用院,秩从三品。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监,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乐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乐官政令,听其治讼,并主持乐官的演奏。下设
官署名。辽朝为伐西夏而设。兴宗重熙十八年 (1049),有北道行军都统耶律敌鲁古。
官署名。辽朝置。统领飞龙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职。飞龙军为辽朝廷直属军队之一。属北面军官。
官名。北魏置,为宦官中的低级职务。《魏书·阉官传》: “(刘)思逸少充腐刑,初为中小史,转寺人。久之,除小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