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长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署”。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北齐置。详见“左牝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官署名
官署名,汉置,掌兵器,属执金吾。《后汉书·马援传》:“敕严过武库,祭蚩尤。”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古玺汇编》第五九号: “庚都右司马。”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七品,佐监正、监副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后因监正、监副不常置,以监丞署职,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
官名。即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
官名。①工匠师傅。《左传·隐公十一年》:“周谚有之曰: ‘山有木,工则度之。’”②乐官。《尚书·虞书 ·益稷》: “工以纳言。”孔安国传: “工,乐官。”1、官吏。《诗·周颂·臣工》:“嗟嗟臣工。”注
僧官名。明清置,见“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