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民国参议院的简称,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和北洋政府初期。见“中华民国参议院”。(2)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之后,段祺瑞的执政府不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置籍登录,然后转发三部,兼领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
官制用语。宋朝凡新任知州、通判上任,例需赴京,由皇帝亲自核其功过,察其人物,确堪任使,始许上任,称为铨量。新任之官若身在四川、两广,可特免赴京,令本路长官精加铨量。宋制,凡新任知州、通判,上任前均须赴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昏钞库改立,在大都分设东西二库,秩从八品。二十八年五月罢,各路昏钞令行省官监烧。后复置,增为烧钞四库,秩正八品,设达鲁花赤、大使、副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保存并购置军装与器具,修理机械等事。设巡官一人,巡长一人,巡警四人。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