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易州山厂
官名。明宣德四年(1429)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今河北易县境内),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嘉靖八年 (1529) 罢提督,改设主事掌其事。
官名。明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置,掌御用柴炭之事。景德间,移于平山,又移于满城,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仍移于易州。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改设郎中一员管理,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改由主事管事。
官名。明宣德四年(1429)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今河北易县境内),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嘉靖八年 (1529) 罢提督,改设主事掌其事。
官名。明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置,掌御用柴炭之事。景德间,移于平山,又移于满城,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仍移于易州。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改设郎中一员管理,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改由主事管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康熙二十四年(1685)上驷院设郎中一人,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右司由员外郎管。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专办堂上
官名。北周置。西魏恭帝三年(556),依周礼建六官,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下有司勋上士,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北周时因征战不断,从军受勋者日众,故司勋别自立司,不复属吏部,置此为司勋司长官以掌其事。下设司
在候望敌情之所的亭候,掌候望捕盗的小吏和士卒的合称。《后汉书·光武帝纪》:“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参看“亭候”条。
官名。见“审官院”。
正直而敢谏诤之臣,即贤臣。《汉书·朱云传》:“上曰: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官名。北周置为东宫官属,选用文学之士,侍奉太子读书。唐太宗时晋王府置,及为太子亦置,后时有废置。无常员,掌讲导经学。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神宗升储,置一人,以他官兼任,掌讲读经史。南宋沿置,正七
见“奏事处”。
官名。西周置。侍臣。《訇簋铭》:“今余命汝嫡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逆钟铭》:“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母有不闻知。”
官名。北魏始置,为皇帝近侍亲信。间有左、右之分,多以他官兼领。北齐时门下省领左、右局,置左、右四人,从五品。隋唐五代亦置。一为殿中省所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所置,无定员,秩正七品上,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