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有熊氏

有熊氏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猜你喜欢

  • 遥辇乣详稳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 司天台少监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

  • 复考所

    宋朝贡举考试机构。殿试、省试时常置,设复考官、复考点检试卷官。掌复审初考官所定等第,转送详定所。科举考试机构。宋制,殿试,省试常设复考所,选派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掌理对初考的复试,定等第以后转送详

  • 骑马厩丞

    官名,秦汉皆置,为骑马厩令之副,佐令掌养骑马。参看“骑马厩”条。

  • 钩盾

    官署名,汉置,也写作“鉤盾”、“钩楯”,属少府,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有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钩盾令”条。

  • 州门亭长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和部刺史所属均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代州刺史所属亦有门亭长,见《晋书·职官志》。南朝以下未见记载。参见“郡门亭长”。

  • 农产检验所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设立农产物检查所。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公布的《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规定,所内分设四课:第一课,掌

  • 律学博士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 县土地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 粮储道

    官名。即“督粮道”。专职道员名。清代在湖南设粮储道一人,江南设江安粮储道与苏松粮储道各一人,职掌与其他省份的督粮道同。参见“督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