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朝府

朝府

即郡府,也称府朝,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后汉书·岑晊传》:“(太守成)瑨委心(岑)晊、(张)牧,褒善纠违,肃清朝府。”

猜你喜欢

  • 税务学堂

    专科学校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四月置,属税务处。以造就各关办事人才为目标。设总办、提调、总教习各一人,教习八人,斋务委员、庶务委员、医官、文案官、会计官各一人,司事、司书各二人。总办由税务处

  • 故事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 大理院刑科第二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 遥刺

    遥郡刺史简称。

  • 百人督

    官名。三国魏置。为统领百人的将领,位在牙门之下。蒋济为护军,主武官选举,货赂大行,时有谣言: “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官名,三国魏置,为统帅百人的军官。

  • 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

    官名。清末稽查宫禁守卫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三人,特简,王大臣充。掌稽查禁城、禁门、宫门、殿阁各处亲军、护军各营守卫事宜。宣统三年(1911)省。

  • 司藏署典作丞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 山东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 集贤院知检讨官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 典狱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