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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上

清朝宫中奏事处、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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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与地方有关连的一切事项的处理。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 典牡上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牡马的饲养,下设典牡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官刑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 均输盐铁官

    官名合称,此为均输官、盐官、铁官之合称。均输官掌均输;盐官掌收盐税;铁官掌铸造。《汉书·食货志下》:“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参看“均输官”、“盐官”、“铁官”条。

  • 六政府尚书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农民军攻克北京,于原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各设尚书一人,多以明朝投降官吏充任。

  • 村公所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北洋政府时期设置。(1)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由村长、副村长和闾长组成。采取合议制。其职权为:一、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

  • 铁官长

    官名。西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均置,员各一人,有丞。东汉省。官名,秦汉置,凡出铁多的郡县,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置令、长及丞,秩次如县、道。掌铸造。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

  • 察言司司令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察言司长官,二人,掌受四方章奏。寻罢。

  • 少公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县尉的别称。末洪迈《容斋诗话三》:“《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

  • 延庆宫使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延庆宫军民之政,为延庆宫长官。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