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户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
官名。春秋时晋、楚等国置。掌驾国君戎车。众御官之长。《左传成公二年》: “彭名御戎”。《成公十八年》: “弁纠御戎,校正属焉,使训诸御知义。”驾御国君戎车之官。春秋时各国设置,《左传·成公十八年》记晋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仓曹主仓谷事。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仓曹掾、属各一人,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丞相府复置掾、属各一人,第七品;蜀置掾一人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测量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陆军测量事务。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九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帅都督置,为二转勋官,比正七品。宋朝为第十一阶勋官,秩正七品。金朝置为第十一阶勋官,正七品
官名。元置,见“左藏提点”。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
官名。清朝侍卫处中掌皇帝出入导从之侍卫。于直班侍卫内派充。分执豹尾枪十人、佩刀十人、佩弓矢十人,共三十人。随后扈大臣、前引大臣持前导扈从列侍之事。武官名。清置,见“后扈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