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详官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枢密院置,相当于中书检正官,掌监察枢密院事务。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复置。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置。
官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置,属枢密院。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其地位待遇与中书门下的检正官相当。元丰改制后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复置,乾道中诏枢密院检详官系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有检详官,掌检察本司事务。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枢密院置,相当于中书检正官,掌监察枢密院事务。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复置。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置。
官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置,属枢密院。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其地位待遇与中书门下的检正官相当。元丰改制后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复置,乾道中诏枢密院检详官系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有检详官,掌检察本司事务。
官署名。清置,为军机处前身,掌军政机要。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看“军机处”条。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杂号将军名,掌征伐。《后汉书·刘永传》:“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步辅汉大将军,与共连兵,遂专据东方。及更始败,永自称天子。”
官名,西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掌帅郎中骑郎(骑郎中)守护宫殿门户,出充车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郎中车将”条。
见“福元营缮所”。
即“总兵官”。官名。明置,派将出征,设总兵官、副总兵官,挂印称将军,由公、侯、伯、都督担任。后来统兵镇守,遂成一方武官重职。清沿明制,在各省置总兵,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位在提督之下,分防等事,皆
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
同僭号。参见“僭号”。
官名,即左廷尉平,为大理(廷尉)属官,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参看“大理平”条
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