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历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计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三月后上选,遇有缺出,依次补官。亦有至一年余者。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计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三月后上选,遇有缺出,依次补官。亦有至一年余者。
官名。宋朝置,合班位在郡公下、上都护上。不常设。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设,隶诸色人匠总管府。仁宗延祐三年(1316),升为提举司。
官名。见“公府士曹”。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设,见“王府录事参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三品蕴位。属流外官,地位很低。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以屯骑校尉鲍鸿任之,为西园八校尉之一,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掌屯卫兵,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西园
①皇帝的亲近侍卫。《汉书·惠帝纪》: “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执楯、执戟,亲近侍卫也。”秦、汉以郎中、中郎、侍郎等郎官执戟宿卫宫殿门户,故亦为郎官代称。② 武官名。
官名。即水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水部员外郎。官名。见“司水郎中”。
官名。北齐置。佐并省尚书令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左仆射。其职掌与“尚书左仆射”略同。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侨工事务局的主官,见“侨工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