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官名。即庙主簿。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置,以判、司、簿、尉充任,凡以财物施于庙者,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
周朝天子对同姓诸侯、诸候对同姓大夫均尊称“父”,一般则“诸父”。《诗经·小雅·伐木》: “既有肥羜,以速诸父。”
官名,金朝置。掌监造军器,兼管囚徒,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佐其所管。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见《金史·百官三》。
见“一齐虾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佐蕃部中大夫、小蕃部下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蕃部次官。宣帝即位,复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枢密院,掌河北、河东路吏卒及北界边防、国信事。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河北、河东路吏卒,北界边防、国信诸事。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正三品,员额三人。
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诸王出阁,楚王府、陈王府、韩王府、冀王府、益王府置翊善各一人,掌教导诸王。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通政使司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通政使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通政使司。设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右通政司,正四品,右参议一人,正五品,掌收呈诉书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