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水上警察局

水上警察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三日内政部公布的《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规定,水上警察事务得因必要情形,设局专管,其未设局地方由陆地公安局管理之。各省先后设置的水上公安局如下:安徽有长江水上公安局、长淮水上公安局、巢湖水上公安局;江西有全省水上公安局;湖北初设江防局,后改为全省水上公安局;河南有黄河水上公安局;河北有五河水上公安局,海上公安局;浙江有内河水上警察局,外海水上警察局;湖南有水上警察局;福建有全省水上公安局;四川有全省水上公安局;辽宁有鸭浑两江水上公安局,辽河水上公安局;吉林有松花江上游水上公安局,松花江下游水上公安局。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一月军事委员会设长江各省水警总局,以川、湘、鄂、赣、皖、苏、浙七省为区域,七省各就原有各局改设分局,兼受各该省政府指挥、监督;六月撤销,各分局仍旧隶于各省,苏、皖、赣、鄂、湘、川恢复旧称,浙江改组为水上警察第一及第二大队。其后福建水上公安局亦改组为水警队。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公安局一律改称警察局。

猜你喜欢

  • 千乘

    春秋战国诸侯大国的代称。地方百里,出车一千乘,称千乘大国。《孟子·梁惠王下》: “千乘之国”。朱熹注: “乘,车数,千乘之国,诸侯之国。”

  • 狱典

    官名。见“司狱司”。

  • 成资

    官制用语。宋朝选举制度之一。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可取得该任资序。又称得资。如选人初为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者,满三年成资; 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满二年成资。宋制,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

  • 尚书丞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佐贰官,位次仆射。初置一员,成帝建始四年 (前29) 置四员,秩四百石。东汉改置左、右丞各一员,历代沿置。参见“尚书令”、“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官名,秦汉皆置,属少府,为尚

  • 蔚州面户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隶大司农司供膳司。置提领、副使各一员。

  • 院长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 右都水丞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为右都水长副贰,员一人,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参看“右都水长”条。

  • 掌囚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

  • 呼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为州府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下,别驾上。命品随所在州大小而异,三万户以上州为五命,二万户以上州正四命,万户以上州四命,五千户以上州正三命,五千户以

  • 司酋望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