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地位仅高于偏、裨将军。
废而复立之皇后。《汉书·外戚传·孝成许皇后》:“(淳于长)曰:我能东宫,复立许后为左皇后。”
官名。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至咸亨元年 (670)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置为长官。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洪武十年 (1377)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授此。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仍沿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奉持步马队标旗。炮队不置。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标,掌军中旗帜。
官名。即将作监长官,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将作大监置,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大匠。参见“将作大匠”。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掌理狱卒,稽核南、北二所收禁人犯,发放囚衣、囚粮、药物等。设主事,满、汉各一人; 司狱,满四人、汉军、汉人各二人; 经承二人。另有太医院所派之医士二人隶厅轮值。光绪三十二年(
宋朝干办公事省称。参见“干办公事”。官名。宋朝制度,凡大都督府、制置使、宣谕使,都设干办官,或干办公事,以备差遣,无定员。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末阶,秩从九品下。元十五阶之末阶,秩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医愈郎。见《金史·百官一》。
①官名。又称“大司成”。一说即“师氏”。掌教国子。《礼记·文王世子》:“《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之贞。’世子之谓也。”又:“大司成论说在东序。”郑玄注:“论说课其义之深浅,才能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公孙度传》: “太祖表(公孙)度武威将军,封永宁乡侯。”两晋沿置,统兵出征。西晋末巴氐李特起事后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