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春园都监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
官名。西晋置。统领殿中武士。见《晋书·嵇绍传》。
官名。①北魏初期置。为内廷官,直宿禁中,隶属幢将,无员限,无具体职掌,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经常奉使出巡州镇,考察地方官政绩。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管理御用兵器。兼用文武,亦任用以医、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
辽朝职官类名。辽得燕云十六州后,即逐渐完善南面官制,统治汉人。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称南面朝官。
下级妄行号令。《左传·昭公二十年》: “内宠之妾,肆夺于市; 外宠之臣,僭令于鄙”。
官署名。元朝置,掌孥收产没之籍。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为司籍所。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掌供宫殿修造等使用之材木。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为主章长之副,佐长掌管大木材。参看“主章长”条。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僧官名。宋元明诸代置,见“僧正”。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珍之佐。协掌金玉宝货。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见“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