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原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断事官,由蒙古人、色目人充任。中统三年前后,併入中书省。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原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断事官,由蒙古人、色目人充任。中统三年前后,併入中书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一人。
官名。唐玄宗天宝九载(750)置于广文馆,员四人,领国子监习进士业学生。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废其空名。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主簿,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府亦置此职。隋置于诸王府,唐置于亲王府。唐制员额一人,秩从六品上,掌覆省书教。
官名。西晋置,分南北东西四部,掌督诸郡县冶令。隶卫尉。东晋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遗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遗人”。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的委积,以待凶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七班。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秩正六品。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员一人,隶詹事院。至元三十一年,太子薨,詹事院改徽政院,罢。其后置废不详。明、清称左赞善。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改司法行书佐置,为三都、六府法曹长官,一至二员,正七品下,执法理狱,督捕盗贼,追赃查贿; 上州置二员,从七品下; 中州一员,正八品下; 下州一员,从八品下。宋朝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