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医药。主官有提领一人。
秦汉御史,外督州郡,称监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唐薛能《暇日寓怀寄朝中亲友》:“监生白发方监郡,遥耻青衣懒上楼。”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官吏向皇帝陈事议政的表奏。 汉朝以此作为选拔官吏的项目。《后汉书·胡广传》: “诸生试章句,文吏试奏。 ”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卫生局,将社会局掌理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医务检验、医院、菜市、屠宰场的设置及取缔事项划归该局主管,主官为局长。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详见“仪卫司”。
官名。辽金置,辽制地位在转运使下;金制秩从四品,地位在转运副使(秩正五品)之上。
官名。西周散国置。掌藉田之官。《散氏盘铭》:“矢舍散田”,“散人小子眉,田(甸)戎微父”。
清朝漕运总督别称。
见“皇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