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防阁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旧制设。一人,正二品,以蒙古贝勒、贝子贤者充。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四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锣”。
审计院所属机构,见“审计院”。
官名。北齐至唐置,掌园艺之事。见“典仓署令丞”。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掌境内税务工作。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漏刻(计时器)设二十五人。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掌调壶漏,报时报更。遇祭为祀、朝会、营建等,则择选吉日。设有五官挈壶正、五官司晨、博士、天文生、阴阳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分
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的税务部门。凡四: 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芦沟桥,掌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课。各设大使一人,以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