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置,从七品,为仪从库长官,掌收仪卫器仗。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见《元史·百官一·礼部·仪从库》。
满语官名。汉译为“郎中”。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蒙古语,意为“使臣”,异译“乙里只”、“额勒赤”等。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通称。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官名。清末海军统领官。光绪十四年(1888)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从一品,统率该舰队。中日甲午战后裁。宣统元年(1909)复置海军提督一人,副都统加正都统衔,为巡洋、长江两舰队统制官。武官名。清末置,为
官署名。元朝监察机构。简称南台。御史台分司机构。秩从一品。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江南行御史台于扬州。后迁于杭州、江州等地。二十九年二月,定台址于建康 (今江苏南京)。成宗大德元年(1297)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置,为武臣及内侍阶官,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从五品。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九阶,从五品下。元朝沿置,十四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明洪武四年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