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绶
玺即印信,绶即系印的丝组。玺本印章通称,以金银铜***象牙等为之,百姓皆佩之。秦以后成为皇帝印信专称,以玉为之,臣民一般不得僭用。然皇后、皇太子、诸侯王亦或用之。
玺即印,绶为系印的丝组(带),因玺为秦始皇之印的专用名,故玺绶便成了天子印玺的专用名词。
玺即印信,绶即系印的丝组。玺本印章通称,以金银铜***象牙等为之,百姓皆佩之。秦以后成为皇帝印信专称,以玉为之,臣民一般不得僭用。然皇后、皇太子、诸侯王亦或用之。
玺即印,绶为系印的丝组(带),因玺为秦始皇之印的专用名,故玺绶便成了天子印玺的专用名词。
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请破格录用的,称为“密保”,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
官名。见“礼部仪部”条。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申状。元、明因之。清改称申文,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州县上行府厅,府厅上行司道,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
官名。吐蕃官,即内副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大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即“小内史下大夫”。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 (1135) 改效用公据置,位摄进勇副尉下、守阙进武副尉上。
官名。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金正二品下。元正一品,宣授。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
东汉末、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号者拥有生杀大权。钺是一种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后汉书·献帝纪》:“董卓自为太尉,加钺、 虎贲。”李贤注:“加
明朝乡间掌税粮征收之人。洪武四年(1371)始设于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二省)、浙江、江西等地,后向全国推广。大率以万石左右的税粮区为单位,择田粮多者充任。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可以凭借职权欺压乡里,中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