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文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申状。元、明因之。清改称申文,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州县上行府厅,府厅上行司道,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申状。元、明因之。清改称申文,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州县上行府厅,府厅上行司道,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
官名。金置,为弘文院副长官,从六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见《金史·百官二·弘文院》。
宫女名号。唐置,属宫闱局,员额五十人,掌宫内杂使。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八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舆”。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见“宗子正”。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即“礼部试”。(1)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唐代初制,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须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至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 考
官名,汉置,即左司空和右司空,属少府,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左司空”条。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置,掌煮皮为胶,以供诸司之用,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