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县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官署名。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以行省丞相、行台大夫领之。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见《元史·百官八·团练安抚劝农使司》。
国防部直属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关于国防科学的研究。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委员二十五至三十人,均聘请科技界人士兼职。委员会内设秘书室及设计委员会以处理日常工作。
唐朝内侍省设在长安城北宫城内,与在城南三省等中央官署相对,故为内侍省别称,借指宦官势力。内侍省的别称。唐朝内侍省设在皇宫北面,故称内侍省为北司。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官名。秦始置。西汉因之,为加官,位次中常侍,无定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御史大夫、三公、将军、九卿等亦有加者。加此号得给事宫禁中,常侍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每日上朝谒见,分平尚书奏事,负责实际政务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累计劳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酷吏传·赵禹传》: “武帝时,禹以刀笔吏积劳,迁为御史”。
东宫属官。南朝梁置,属太子中舍人。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即“小稍伯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