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总局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国民政府置,直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盐税征收及其他盐务,并兼管硝矿事务。设总办一人,总理全局事务,掌管所属机关及职员;会办一员辅之。下置总务、税务、产销、税警、经理五科,分司职掌。经财政部长核准后,能在各产盐区设盐务管理局、在各盐场区域设盐场公署,办理各该区域的盐税征收及其他事务。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国民政府置,直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盐税征收及其他盐务,并兼管硝矿事务。设总办一人,总理全局事务,掌管所属机关及职员;会办一员辅之。下置总务、税务、产销、税警、经理五科,分司职掌。经财政部长核准后,能在各产盐区设盐务管理局、在各盐场区域设盐场公署,办理各该区域的盐税征收及其他事务。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准尉立有战功,并具有少尉的学识经验,由陆军部(或海军部)考查合格,升授少尉者,称为叙补。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孙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惟(羊)道及宣诏郎豫章杨迪拒绝不与通。”官名,三国吴置,掌宣诏书。《三国志·吴书·孙登传》:“黄龙元年,权称尊号,(孙登)立为皇太子,以(诸葛
即“四门助教”。学官名。见“四门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海军部设置, 以司长为主官, 下设修造、机务,材料、电务四科,分理本司事务。
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因其在幕府任职,故称。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等。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三级。秦汉因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更即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之谓。爵名,战国时秦置,为二十级爵的第十三级。《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阳攻赵阏
满语官名。即清朝“总管内务府大臣”。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见“市舶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