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改进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南建设厅于民国二十八、九年(公元1939—1940年)时有农林机关二十余单位,陆续合并为农艺改进所、林业改进所等八单位,至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十二月合并为一农林改进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南建设厅于民国二十八、九年(公元1939—1940年)时有农林机关二十余单位,陆续合并为农艺改进所、林业改进所等八单位,至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十二月合并为一农林改进所。
武官名。辽置, 见“诸军详稳司”。
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掌编辑印发临时政府公报。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掌管鸿池。鸿池,《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盐法,稽核引票、课厘等项考成,奏销春秋拨册、贡盐、纸珠各款,兼管茶引、茶课、土药统税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兵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署名。清末置,掌监督陆军部所属军队、学堂、局、厂等处所用军费确数,实行会计检察并复核各项预算、决算。主官有计长一人,司内分设综察、核销两科,有科长、科员、录事等员;另有处副官一人。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男同为从五品。
①官名。唐朝置,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司马设,各二人,从四品。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宋朝沿置,于京城开封府、临安府及陪都河南、应天、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王府帐下之汉人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