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历代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通称,或亦指王府师、傅及三公。《史记·儒林列传》: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战国策·赵策二》:“寡人宫居,属于师傅,不能与国谋。
官名。员额、职掌同“内城巡警总厅厅丞”,参见该条。
官名,汉置,掌一乡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及赋税多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官名。参见“左佥承”。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一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
官名。辽朝北面官,兴圣宫长官,统领兴圣宫军民之政。下设副使、太师、太保、副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