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秘书处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文书的收发、保管,文件的分配、撰拟、编制,统计调查,会议记录,典守印信,会计、庶务,本院职员的任免,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二至四人,科员、速记长、速记员若干人。处内分议事、编制、文书、统计、事务五科办事。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文书的收发、保管,文件的分配、撰拟、编制,统计调查,会议记录,典守印信,会计、庶务,本院职员的任免,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二至四人,科员、速记长、速记员若干人。处内分议事、编制、文书、统计、事务五科办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右司长官。康熙三十三年(1694) 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另设员外郎二人掌管右司。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
又作“朝庭”。①帝王议政之所。《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②指天子。《后汉书·王允传》:“朝廷幼小,恃我而已。”李贤注:“朝廷,谓天子也。”1、天子皇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官报、法令及其他官文书之编辑、印刷、发行,册宝、印信、关防、图记之铸造、颁发。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艺师、艺士、录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头领”。清朝乐部什帮处之职官。额设一人,兼三等侍卫,正五品。下设六品衔达、七品衔达各二人,拜唐阿六十人。掌奏“掇尔多密”(音律平和)乐曲。官名。清置,“达”意为头领,“掇尔契达”即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西晋置。为大鸿胪所属邺城玄武苑长官。
即“管理火药局”。
宋朝观察支使与节度掌书记合称。
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 九月,仁宗飞白书“词林”二字以赐翰林院,故有是名。明朝洪武初年于皇城内建翰林院,亦扁其额曰“词林”。指翰林。《玉海·康定赐翰林飞白书》:“王洙为学士,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