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明
端明殿学士简称。
端明殿学士简称。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次官。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储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水部司”。
①官名。又作“侍人”。春秋时亦称“阍”、“竖”。掌宫内侍卫、御车、守藏、主屦等事务。《左传·哀公十四年》: “侍人御之,子行杀侍人。”《谷梁传 ·襄公二十九年》: “阍,门者也,寺人也。” 三国魏、晋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七品下,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武则天时废。
即“他齐哈哈番”。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十人,于内大臣、散秩大臣及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人以及谒陵、耕耤等,皆扈从前导。凡皇帝御经筵、六阅、御楼受俘赐见等,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详“太医院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