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领人庶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五品。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五品。
1、文人学士。《三国志·吴书·鲁肃传》:“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2、馆名。《梁书·武帝纪下》:“(大同七年)丙辰,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集学者。”
官名。清朝光绪元年(1875)始设。正二品。初兼驻法、俄、义、比等国大臣。二十八年,始为专使英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以及驻新加坡
官名。十六国汉刘聪置。左司隶部行政长官,领户二十余万,位次尚书仆射。见《晋书·刘聪载记》。
即“东平兵马指挥司”。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春官府司宗司长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略同“司宗中大夫”。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齐书·袁聿传》:“大象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刘繇传》:“(孙)权为骠骑将军,辟(刘基)东曹掾,拜辅义校尉、建忠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位次将军。《三国志·吴书·刘基传》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1)分封制时代授予贵族的爵位。有侯、田、男、卫诸称,合称诸侯。诸侯之下有大夫,大夫之执政者称为卿。参见“分封制”。(2)官僚制度形成以后授予官员或贵族的爵位。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废除,封建性的官僚制度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宣徽院,设于成宗大德四年(1300),掌宫廷诸物出纳。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