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1、官署,官员的办公处。如东汉的黄门署、画室署、玉堂署、丙署、中宫署等。见《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百官四·太仆》。

2、摄官,即代理、暂任某官;或征辟授官。如署、署理、兼署等。《后汉书·范滂传》:“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


(1)官署名。汉代于宫廷置画室等署,掌宫内事务。北齐以后,诸寺、诸监所属都有署。北洋政府时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种,如航空署。后与海军署、陆军署俱并入军事部,改为部的下属机关,署下分设各司。国民党政府时期军政部也以署统司,有的部以署为附属单位,署、司并列,但署的地位高于司,如《财政部组织法》是先举出关务、税务、国库等署,然后再及各司。国库署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成立以前,财政部本有国库司,财政部提议改设为署,上行政院的呈文中说“查自《公库法》公布施行日期已渐迫近,为执行该法所规定之事务,异常繁杂,实有将本部原有国库司扩充改组为国库署之必要。”有的署为行政院直属机关,如卫生署,其地位仅略低干部。(2)官员任用类别之一。署与摄相近,是暂时署理的一种委任。如汉末孙坚少时被郡府召署假尉,三国蜀先主刘备定蜀后以军师将军诸葛亮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南朝宋张邵转太尉参军署长流贼曹,均属此种署理委任。

猜你喜欢

  • 司射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射人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司长官,亦称司射大夫,贺若谊曾任此职。掌操演射箭时的礼仪与法度等事务。下设小司射上士以佐之,领司仗上士、司仗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

  • 群司

    官制用语,犹言“各个部门”。《后汉书·明帝纪》:“群司勉修职事。”

  • 航政局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于航政司之外另置航政局,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的《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规定,处理航行海洋或航行二省以上船舶的航政事宜,但总吨数不及二百吨、容量

  • 都官府

    官署名,即中都官府,泛指京师诸官府。见《后汉书·孝和帝纪·七年四月》注。

  • 上京路按察安抚司

    官署名。金置,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其官有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签按察司事,正五品;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知法员,从八品等。见《金史·百官

  • 小司门

    即“小司门上士”的省称。

  • 兵马都钤辖

    官名。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领一州、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金朝于京兆、咸平府置,掌巡捕盗贼。

  • 副执法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 左右力辅君

    官名,此为左力辅君和右力辅君之合。汉代西域龟兹国置此官,掌领兵作战,位在左右骑君下,而在各部千长上。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左力辅君”条。

  • 陆军部调查员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 (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无定员。驻札各省,掌调查各省军人、军事之情况,以报告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