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司矢
见“副司矢”。
见“副司矢”。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魏晋南北朝或置,初无员额,后亦定员。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无实际职事。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亦置,中宗神龙(705—707)以后大增,玄宗开元二年(714)悉罢,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官名。汉朝县府掾属。或称五官掾,地位较高,祭祀时可排在功曹之前,兼有督邮之职,经常巡行乡下。《后汉书·百官志》:“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两晋、南朝宋沿置,地
官名。通常省称协守。明朝军中总兵官、副总兵官及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军职,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则为协守。有协守副总兵官、协守参将等名目。
满语吏名。汉译为“承差”,为清朝外省总督、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河东、河北三路,带同签书枢密院衔。后改权领枢密院,宣和元年(1119)进为领枢密院事,为枢密院长官。其后,又以郑居中为之。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山东部”。
宋朝司理院虞候简称。包括节级、狱子等,掌管牢狱人犯,通常差第四等以上户充,为州役之一。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为司理院虞候的简称。有节级(小头目)、狱子等,掌看守牢狱人犯。一般差第四等以上人户充任。
武士名,即弓箭手,汉武帝置,掌寻迹而射。《汉书·王尊传》:“(南山群盗)为吏民害,拜故弘农太守傅刚为校尉,将迹射士千人逐捕。”注:“师古曰:迹射,言能寻迹而射取之也。”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学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