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详“赃罚库”条。
官名。东魏置。《周书·裴文举传附高宾传》:“(高宾) 仕东魏,历官至龙骧将军,谏议大夫、立义都督。”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
官名。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时置,掌检查各地执行青苗、募役、农田水利法情况并加以督促。官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派官员至淮南两浙检查推行青苗、募役农田水利法实行情况,并加督察,称为察访使。其后此种察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司别称。宋代提点坑冶铸钱司的别称。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僧官名。元置,见“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