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办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合称,南朝梁陈皆置。此指八个带“镇”字的将军,即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镇前将军、镇后将军、镇左将军、镇右将军。拟官品第二,秩中二千石。见《隋书·百官志上》。梁陈时对镇东、镇南、镇
吏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郎为小选、为省眼”。《新唐书·选举志》说:“至于铨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见“使院牙职”。官署名。节度使留后(官名)的官署称使院。《资治通鉴》唐天宝六载十二月:“常清至使院,使召德诠。”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主兵掌治安。参看《中垒》条。
①官署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管地方军事。《管子·小匡》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一大夫。武政听属,文政听乡”。②属吏。《周礼·天官·冢宰》:“帅其属而掌邦治。”汉朝泛指三公府和郡县等官府各曹的属吏,各曹主管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
即内制,见“内制”①。由皇帝直接发布的命令。《新唐书·百官志序》:“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