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閤门签事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西上閤门副使一人,置西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西上閤门副使一人,置西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官署名。即户部度支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
官名。觯为古代酒器。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隋制一百人,唐制一百二十人,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改医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北京临潢路。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即“法依旦达”。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财政支出。《周礼·天官》: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
县的等级之一。清承明制,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二、三等。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有分为一、二、三等的,有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的,有分为特等及一、二、三等的,甚至于分
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改,五年复名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