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掌管永宁寺的营建事务。《魏书·李彪传》: “(李志)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中散大夫、辅国将军、永宁寺典作副将。”
官府文书档案。《周礼·天官·宰夫》: “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官制用语。即以银铸成印章,在印柄系青色的绶带,其印文作“某官之章”,标志一定官阶,规格在金印紫绶下。汉朝亦称银印青绶,规定吏秩二千石以上服用。西晋后将印文作“某官之章”者称银章,一般不再与银印混称,晋
魏晋南北朝时期位居四品的各种名号将军的统称。《晋书·桓宣传》:“(张平)、(樊)雅遣军主簿随 (桓) 宣诣丞相府受节度,(元) 帝皆加四品将军,即其所部,使扜御北方。”将军的品位各朝都有变化,两晋位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总领诸房公事。后用枢密院吏递迁。神宗熙宁三年(1070)复用士人充任。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五品,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
即“札萨克”。官名。为蒙古语的音译,意思是“执政”。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大漠内四十九旗,大漠外八十六旗,每旗扎萨克一人,掌一旗政令;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管旗章京一人,副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社会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社会科。
官名。见“左右虎贲率上士”。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