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宋朝以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等为经筵官,每年春秋陪侍皇帝讲读经史。明朝以经筵为内廷经常典礼之一,选派大臣和经筵事,以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等兼充经筵讲官。清沿明制,设经筵讲官满、汉各八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中军都统以统领中军。
官名。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议和所派使臣。
官名。见“上林丞”。
参见“小宾部下大夫”。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诸王府置,掌赞导之事,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后资善堂亦置,以儒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为皇子教授官。宋高宗
清朝管理厢街之头目。近城曰厢,其头目称厢头。推诚实及家道殷实者充任。掌稽查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