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泛指历正、司分、司至、司开、司闭五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注:“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因以名官。凤鸟氏为历正,玄鸟司分,伯赵司至,青鸟司开,丹鸟司闭。师古曰:玄鸟,燕也。伯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见“太史友”。官署名。商末西周始置,其长官称太史,掌管国王的册命和祭典等事。见于甲骨文和金文。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郊社署长官,隶太常寺,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祠祀、祈祷之礼。
官名,东汉置,掌在东观校秘书。《后汉书·马融传》:“(安帝永初)四年,拜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后世也有沿置。
魏、晋、南朝对持节统辖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的简称。《三国志·牵招传》:“护乌丸校尉田豫出塞为轲比能所围于故马邑城,移招求救,招即整勒兵马,欲赴救豫,并州以常宪禁招,招以节将见围,不可拘于吏议。”军事长官
官名。春秋战国时期为国君、卿大夫的侍从官员,掌接待引见宾客,朝会时担任警卫,亦奉命出使。《国语·齐语四》: “谒者以告,公遽见之。”《韩非子·说林下》: “靖郭君谓谒者曰: ‘毋为客通。’”秦、汉宫廷
官名。① 东汉末置,献帝初平三年(192),以韩遂任之。三国魏时,与镇东、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西将军下,一般不与征西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
官名。南朝梁于石头城、琅邪城设,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