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五大臣
见“理政听讼大臣”。
见“理政听讼大臣”。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同“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参见该条。
匈奴官名,有左右,掌领兵,辅王政。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参议军事。吾粲自山阴令迁此。见《三国志·吾粲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驻守或为将军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吾粲传》:“孙权为车骑将军,吾为主簿,出为山阴令,还为参军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
1、宰相之副。2、指御史。《汉书·朱云传》:“御史之官,宰相之副。”
官名。即大理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卿。参见“大理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