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简称陕西道廉访司。置司凤翔,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成宗大德元年(1297)罢,三年复立于京兆,七年迁回凤翔。监治奉元、廷安、兴元、巩昌等路。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太子左宗卫副率置,太子左司御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中宗神龙元年(705) 又改为左宗卫副率,睿宗景云二年(711) 复名左司御副率。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官存而无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协助左右备身正都督统领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等,负责宿卫侍从。从五品上。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署间所使用的平行文。如在京部院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司道之间等相互行文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司道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四年 (783),朱泚据长安谋反,朝廷特置,以右龙武军使令狐建为之。
官名。西周置。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
祠禄官名。宋神宗时置勾当宫观,以京官充任。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宣课提举司。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四月,设江南诸路宣课提举司,掌征收各地课税。十七年六月,因各司设官冗滥,扰乱地方而罢,仅于大都、上都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