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武帝元封元年 (前110) ,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置平准于京师。受天下委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而物价得平。其后,赵广
唐代考课之制,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合称二十七最。其具体内容为:一、献可替否, 为近侍之最(此条适用于两省官);二、铨衡人物,擢尽良才,为选司之
官名。 同“走马”。西周置。掌马政。《尚书·周书·立政》: “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孔安国传:“趣马,掌马之官。《周礼·夏官》有趣马,为校人属吏,职卑位低。《周礼》: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三乘
官名。见“官告院”。
又称“坊总”。清朝管理街市之职役。城中日坊,其编户之头目称坊长。推诚实及家道殷实之人充任。掌稽查奸伪、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民国时期,城市分区,区下分坊,坊的负责人称“坊长”,由坊民大会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兽类角齿骨物。《周礼·地官》: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 (供) 财用。”官名。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职官。光绪二年(1876),改理事通判设。一人,正五品。分理地方事宜,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员额一人,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
天子外出巡幸居止之处。明朝永乐七年(1409)年起,成祖长期离京师(今南京)赴北京经营迁都及北征诸事项,于北京分置诸司衙门,均加“行在”二字,称行在某部、行在都察院、行在五军都督府等。详见诸条。行在,
官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位在枢密直学士下,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带此职者皆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三品。官名,宋真宗景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属度支部,掌诸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及商人飞钱等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以其事归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