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内命妇位号。北齐置,为皇帝之妾。《北史·后妃传上》所载《河清新令》以光猷、昭训、隆徽为上嫔,比三卿。
官名。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有令、有丞掌乘舆路车、小马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明清六部、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的通称。以其分司摄事,故名。又称司官。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如清末军机章京、总理衙门章京等,也称为司员。
官名。西周置。主管王室同姓宗人。《尚书·周书 ·酒诰》: “惟亚惟服宗工。”
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后汉书·宦者列传·张讓传》:“灵帝时,讓、忠并迁中常侍,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是时讓、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入内内侍省都知置,为入内内侍省长官。
“给事黄门侍郎”省称。官名,即“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详“给事黄门侍郎”条。
僧官名。宋元明清诸代置,见“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