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亭侯
爵名。东汉置,位在乡侯下。晋、南朝宋、梁、北朝北魏皆置。初封都亭,后无封地。
爵名,汉置,为亭侯的一种。在乡之亭称野亭,在城之亭称都亭。《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传》:“帝求母王美人兄斌……斌还,迁执金吾,封都亭侯,食邑五百户。”注:“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爵名。东汉置,位在乡侯下。晋、南朝宋、梁、北朝北魏皆置。初封都亭,后无封地。
爵名,汉置,为亭侯的一种。在乡之亭称野亭,在城之亭称都亭。《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传》:“帝求母王美人兄斌……斌还,迁执金吾,封都亭侯,食邑五百户。”注:“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指翰林署。王士熙《江亭集·次霍状元接驾韵》:“词苑恩波供染翰,秋风岁岁候鸣銮。”(见《元诗选》)。
官名。为学部的长官,见“学部”。
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或由皇帝授予节杖,以提高其威权。魏、晋以后,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加使持节,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亦使持节,以表示权力和尊崇。隋、唐亦作为皇帝
直集贤院简称。
年俸为一千石粮谷的官长。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多为户口在一万以上大县的县令。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官名。北魏置。《魏书·陆俟传》: (陆归)“东宫舍人、驾部校尉。”职掌不详。
官名。即水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水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水部郎中为司水郎中,水部员外郎为司水员外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官名。魏、晋、南朝称骅骝厩令。北齐置为骅骝署长官。隋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随署省。参见“骅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