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都水司员外郎。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五人,满洲四人,汉一人。
官名。简称都水司员外郎。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五人,满洲四人,汉一人。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北魏时为“吏部”别称。《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元晖)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受职各有差,天下号曰‘市曹’。”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设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员,掌四川茶、盐事务。十年罢。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比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郎中,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复旧。
唐古特官。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达赖在噶布伦之上增设目司伦一人,由各大呼图克图选出,为噶布伦会议的主席,代达赖理政,等于过去的藏王(自乾隆十五年取消藏王制后,二百余年未设此职)。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属太常卿。梁流外三班。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九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九品无封赠,属八旗者从九品从文职封登仕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统一于此,绿营、八旗划一,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从九品授修武佐校尉。见《清史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纳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池盐,供给京师及京东诸州廪禄并出卖。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下设典五人,主秤八人。
官名。西晋置。《徐夫人菅洛碑》碑额:“晋待诏中郎将徐君夫人菅氏之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