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
见“御仗五职”。
官名。宋朝诸路置转运使,如五品以上官充任,则为都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监察各州官吏。辽朝山西路都转运使司亦设。金朝中都路都转运司所置为正三品,掌本路税赋钱粮、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明朝为都转运盐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三公别称。《后汉书·安帝纪》:“推咎台衡,以答天眚”。 李贤注:“台谓三台, 三公象也”。 衡, 平也,言天下所取平。伊尹为阿衡,即其义也。”一说衡即玉衡,与三台俱为古星名,位在紫微宫帝座之前,故以之
官名。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家马令置,仍属太仆,掌皇室乳马。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挏马令主乳马,取其汁挏治之,味酢可饮,故以名官·东汉省。官名,汉武帝置,原名家马令,太初元年改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侨务局的长官。见“侨务局”。
宋朝武举考试制度之一。神宗熙宁(1068—1077)中修定。该法规定: 凡武举,始试兵书墨义及对策于秘阁,武艺则试于殿前司,及殿试,则又试骑射及策。武艺、策皆优者授右班殿直,武艺次优授三班奉职,又次授
①官名。唐朝置,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司马设,各二人,从四品。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宋朝沿置,于京城开封府、临安府及陪都河南、应天、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位郎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