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理
①刑狱官泛称。《晋书·刑法志》:“夫刑者,司理之官。”②官名略称。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改诸州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简称司理。掌本州狱讼勘鞠之事。③明代推官别称。又作司李。
①刑狱官泛称。《晋书·刑法志》:“夫刑者,司理之官。”②官名略称。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改诸州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简称司理。掌本州狱讼勘鞠之事。③明代推官别称。又作司李。
科举考试用语。清制,新科进士于榜发后次日赴恩荣宴。六十年周甲之后,进士逢其原中会试之科,为重与恩荣宴。因宋代赐进士之宴称琼林宴,故又称重宴琼林。例由礼部出奏请旨,一二品大员有加赏宫保衔者,有赏匾额者,
1076—?宋人。自号西山隐居全真子,生平不详。著有《农书》三卷,绍兴十九年(1149),知真州洪兴祖为作序刊行。他不愿仕宦,所至种药治圃,享年当在八十以上。《农书》是在理论上对农业实践的总结,上卷为
官署名。隋唐至宋为尚书省刑部四司之一。详“都官①”。
文书名。明代始行之上行文。即以官署名义向皇帝奏请处置有关政务、军事、钱粮、刑赏等公务而上的奏章。一律用印,其格式:纸四页一接,最后一接不用四页。每页六行,每行二十字。比奏本略大。例送通政司转内阁呈进。
书名。清陈志坚撰。十一卷。为作者数学著作的汇刻本。其中《李氏勾股术补》一卷、《连分数开方》一卷、《演无定式方程》三卷、《三角新理》三卷、《整勾股释术》一卷、《粟布术广》一卷和《杂题类存》一卷。另附《微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又有郎中、员外。
清于乌鲁木齐设都统一员,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各设参赞大臣一员,统辖新疆全境驻防官兵,皆归伊犁将军节制,合称四大镇。
书名。《汉书·艺文志》著录十三篇,列于阴阳家,并云闾丘子名快,魏人。清姚振宗据《说苑·善说篇》认为闾丘子即战国齐宣王时闾邱先生。晋嵇康《高士传》有传。《隋书·经籍志》已不载。久佚。
①官署名。十六国前秦置,选博士教授宫女及宦官经书。②官名。亦作宫内司、宫大内司。北魏置,为后宫女官之首,主宫内诸项事务,位视尚书令、仆射。③宋代内侍省所属内东门司、合同凭由司、军头引见司等之统称。④元
渤海国称王为圣王。亦称可毒夫、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