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见“格吉三族”(1808页)。
地域名。藏语意为“门地方”。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7世纪时即属吐蕃政府所辖。9世纪以后臧玛王子的后裔,拉隆贝吉多吉之兄弟,曾先后统治门隅东西各地。13世纪初,蒙古太子阔端派兵入藏,势及门隅,头人皆臣
见“吐豆发”(766页)。
清代新疆锡伯族爱国将领。察布查尔人。初任锡伯营总管。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入侵喀什噶尔(今喀什)。奉命率锡伯、索伦官兵800人,随领队大臣祥云保等往逐,在浑巴什河战役中,大败敌军,杀库尔班素皮。
唐初吐谷浑之一部。唐贞观九年(635),唐廷遣李靖等率军击败吐谷浑,西路军进逼且末一带(塔里木盆地东南),吐谷浑王※伏允及其次子退走于阗,转迁鄯善,以鄯善为中心,成为西部吐谷浑,后附于吐蕃。参见“吐谷
? —225三国时蜀国叟人(又作越嶲夷)首领。亦作高定。率部众居越嶲郡(以今西昌市为中心的四川省西南地区),称“叟帅”(又作越嶲王)。蜀昭烈帝章武年间(221—223),乘中原群雄争战,遣兵围攻新道县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①(?—1607)明代女真辉发部首领。女真族,益克得里氏。辉发部始祖※昂古里七世孙。贝勒※王机褚之孙。杀七位叔父,夺贝勒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初,响应叶赫部贝勒纳林布禄号召,结扈伦四部,攻掠努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之下8个高官之一,职位在酋望之下,员外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