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见“王公”(200页)。
1877—1943近代新闻家。字伯年。天津人。回族。清末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聘为天津《大公报》第二任主笔。曾撰文评击袁世凯。宣统三年(1909),自办《民兴报》,宣传鼓吹君主立宪,后又创办
? —1756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雍正十年(1732),随喀尔喀亲王策楞等败准噶尔军于鄂尔浑河畔之额尔德尼昭。十一年,督
见“罗桑崔臣达吉嘉措”(1426页)。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于该部置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部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恩威兼施,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
清代刻书家。又名袁二,字景初。江宁府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约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经商为业,曾在湖北汉口开裕兴帽店,承继祖、父之志,业余以刊刻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为己任。乾隆四十三年(17
即“乞剌斯八斡节儿”(126页)。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南北朝时期柔然大臣。鲜卑族纥奚部人。北魏皇始二年(397),纥奚部帅叱奴根(嵇根)反魏失败后,部分纥奚人转投柔然,仍姓纥奚氏,或在柔然为官。北魏正始三年(506),奉柔然可汗伏图命,出使北魏,请求通和